关于小店区非公有制企业初级专业技术
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通知
小店工信[2019]24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山西省《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小店区关于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畅通民营企业职称申报渠道,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对非公经济继续教育导向作用,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小店区研究制定了民营企业职称问题相关政策,经研究决定委托第三方(太原市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承办非公有制企业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组织工作。
一、评审范围
小店区范围的非公有制企业的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进行评审。在全区范围内的非公企业中,从事工程技术,包括冶金、机械、建筑、化工、电气、材料、市政、道路、轻工、园林、食品、水利、地质、测量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不在评审范围之内)。
二、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要求
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须具有本专业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以上学历。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大学专科学历须满2年,中等专业学历须满4年。
学历以申报时已取得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承认的,与本人所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或学位证书为准。以任何形式、从任何部门取得的专业证书和结业证书,均不能作为申报评审的学历依据。
(二)技术业务能力要求
申报初级者应胜任本职工作,在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指导下能独立解决工作中一般性技术问题,有一定的综合分析能力,能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继续教育要求
专业技术人员必须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所需课程和专业课程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三、报送材料要求
1、按照《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初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5〕350号)文件精神,每人收取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260元,继续教育培训考试资料费140元,共计400元;
2、《小店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用A3纸打印,并提供电子版;
3、《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2份,贴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
4、近年工作总结一份;
5、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红底)两张,背面备注单位、姓名;
6、毕业证原件(查验后退回)及复印件各一份;
7、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8、企业营业执照附本复印件及所在企业缴纳社保证明,加盖企业公章并法人签字。
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报申报评审材料,并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员及所在单位要在申报表中相应位置,对申报人填报的材料真实性、合法性作出承诺并签字确认。对在学历、资历、业绩成果等方面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除取消当年评审资格外,三年内不得再申报。
四、报送安排及联系方式
报送时间:2019年6月25 日——2019年12月31日。
报送地址:太原市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太原市南内环街139号水利大厦一层半)。
联系人:张老师18234155920
0351—3375918
相关电子信息请登陆太原市中小企业培训服务中心官网:www.tysmepxjy.cn
附件:1.《小店区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汇总一览表》
2.《山西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太原市小店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25日